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哪些办理被“冻结”娱乐 - 品途网

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哪些办理被“冻结”
2020-07-30 17:49:41   来源: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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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老屋、故土、宗族几乎是中国百姓生命中解不开的情感情结。而拆迁,恰好是他们对命运的又一次深刻体验。说实在话,当拆迁公告出来时,相
  老屋、故土、宗族几乎是中国百姓生命中解不开的情感情结。而拆迁,恰好是他们对命运的又一次深刻体验。说实在话,当拆迁公告出来时,相信每个人心里都不知道怎么办好,要知道拆迁就是一种心理战,就看你有多大的忍耐度。

  对于拆迁律师来讲,在拆迁办案工作中可谓是阅尽人间百态。对于拆迁不同的人所表现出的状态是迥然不同的,无一例外的都是对自己的家园有着万分的不舍。今天北京旭冠律师事务所就遇到拆迁“被冻结”的事项给大家做个阐释:

  房屋拆迁范围确定后,有关管理部门接到区、县房地局关于拆迁范围的通知后,应在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:

  (l)公安机关应暂停办理迁入居民户口和居民分户,但因出生、军人复转退、婚姻等确需迁入户口或者分户的除外;

  (2)市或者区、县房地局应暂停办理房屋买卖、交换、赠与、租赁、抵押、析产等手续,但依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、裁决执行的除外;

  (3)规划、建设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和装修等批准手续;

  (4)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暂停办理营业执照。

  暂停期限一般为1年,需要延长期限的,可以延长一次,并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个月报区、县房地局批准,延长的期限不超过1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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